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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二手车当新车卖,可依法要求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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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戴老板 来源:-

    随着二手车市场规模的扩大,许多不法商家也将目标瞄上了这块“大蛋糕”,例如将二手车重新包装成新车的事件屡见不鲜,并且连年呈现上升趋势。作为消费者,如何识别新旧车辆,又该如何维权呢?

 

 

    4S店将库存车、二手车当新车出售的情况一直都存在,经销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很容易出现各种不良销售行为。就目前而言,汽车相关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像《汽车三包》、《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等都是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特意针对汽车行业而发布的权威法律法规,按理说汽车维权纠纷该越来越少才对,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特别是二手车当新车销售这一情况近年来连年增长,其中原因其实恰好与汽车三包和召回法有着重要联系。因为在汽车三包和召回法中规定,如果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车主可要求退换车,近年来出现退换车或被召回的车辆也确实不少,但在这两项法律条文中又没有后续规定,被召回或退换的车辆厂商该如何处理,于是乎越来越多的退换车或召回车辆被不法经销商当新车再次出售。

    一方面,召回法和汽车三包等法律法规对细节上规定的不够到位,另一方面执法不严才屡次导致了这样问题的发生,二手车当新车销售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新消法的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意思就是说,如果经销商在出售车辆时没有告知车辆的真实情况,如该车为事故车、库存车、二手车等等,便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2、按照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车主发现自己购买的车辆为二手车或库存车,且购买时4S店并未告知这一情况,那么4S店则需赔偿车主三倍的费用。

  如果车主“有幸”购买新车后发现是二手车或库存车,只要证据充足,沟通无果后可直接根据新消法中的规定要求厂商给予三倍赔偿。(注:前提必须是在合法授权经销商处购买的车辆)

 

如何预防二手车交易的各种“陷阱”?

    首先,检查汽车与其铭牌是否相符:发动机号、车架号、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日期,这些都是车辆的“合法身份”信息。合格证上的号码要与车上的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致。从出厂日期上可以判断其是否为旧车。另外,车型、功率、座椅数量、发动机等均要求说明书与实物一致。如出现不符,车主们不但花了冤枉钱,而且还可能无法办理验车上牌手续。

    如果是购买的进口车,应仔细查验进口货物证明以及关税、增值税等各项应交的税单。如果买到了手续不全的进口车,一是质量无法保证,二是办理牌照时会因进口手续不全而无法上牌。

 

 

    另外,购车时还应做到心细如针,观察入微。应当注意和经销商签订较为细致的合同,购车时问清楚车辆是否为新车,最好是将这类条款写入合同中或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合同和车辆的出厂证书、合格证书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要注意保留。

    其次,购车时也可以仔细观察车辆的外观和内饰,特别是门框的密封条和玻璃的密封条内,如果打开时发现有锈迹或被处理过的痕迹,则很有可能是旧车或问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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