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6年以内的非运营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后,车主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需要注意的是,7座及7座以上的SUV、MPV车辆不在免检车型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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